自1988年开始,我国工程建设业推行了两项重大的管理体制改革,一项是工程建设监理制,一项是施工项目管理制。经过10多年的实践,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取得了巨大成功,使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国际模式化,极大地提高了投资效益。现在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有了规范;施工项目管理规程从去年3月份开始,经过一年多的编制,先后4易其稿,基本具备了审核的条件,不久就可上报"送审稿"。我围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讲有关重点问题。
一、为什么要编制《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程》
(一)必要性在《规程》的"总则"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规程》的目的是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适应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步伐。"这就是说,制定本《规程》的理由有四个:
1·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门科学,这门科学产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是由理论上的突破,新技术方法的开发和运用、生产实践的需要而催生的。40多年来,它以磅礴的气势发展着,至今己经成为世界各项一次性事业的共同科学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各项一次性事业的科学管理模式就是项目管理。之所以说它是科学的,因为它符合管理的规律,有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
2·促进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化"规范化"的定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
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这就是说,规范化的范围是"经济、技术、科学、管理等社会实践",其中当然包括了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化的对象是"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施工项目管理作为一类管理实践,必然是重复性的(PDCA循环)。规范化的本质是"统一",这个"统一"是科学、合理、有效的,而不是简单命令或盲目规定,不是"一刀切"。规范化的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这也是规范化的基本出发点,是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化的根本目的。规范化的内容是"标准、规范、规程等的制定、发布和实施",这正是我们目前在做的。
3·促进施工项目管理法制化
自1988年我国试点推行施工项目管理以来的10多年中,一系列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后两者中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已经发布,它们当然是在施工项目管埋中必须遵守的。然而由于没有统一的规程,在理解法规条文和用它来指导工作方面出现了巨大差异,产生了许多与施工项目管理初衷相违背的不良后果,甚至影响项目管理科学的应用声誉和事业发展。我们通过制定规程,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法规条文,既体现了守法,又可综合应用法律法规推进施工项目管理事业,这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做好。
4·适应市场运行机制、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步伐的需要项目管理是在市场经济国家产生和应用起来的,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的过程中引进、试点和推广的。施工项目管理的起点和终点都和市场相连;在它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与市场沟通。市场运行的三大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需要它,它也需要在市场机制下运行。我们现在制定《规程》,就是要规范施工项目管理与市场机制的接轨,协调运作和共同发展。
(二)可行性
上面的四点总起来说,就是需要《规程》,那么制定《规程》的可能性又有哪些呢?也有四点:
1.我国已经进行了10多年的施工项目管理实践,有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对施工工项目管理的本质有了非常探刻的认识,己经摸清了它的规律,现在我国已经有了
成熟的施工项目管理理论,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施工项目管理方法。有大量、成功的施工项目管理典型案例,有62万经过培训合格的项目经理队伍,32万人己经取证,在岗的项目经理有40万人。其中己被评为优秀项目经理的就有666人,还有一大批研究队伍。
2·我国已经大量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理论、方法和先进实践经验,对国外的习惯做法进行了研究和提炼,为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提供了可能。
3·大量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己经出台,为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化创造了法制条件,有法可依,依法规范,靠法统一;建设部及有关部委、大集团公司的领导非常支持,为规范化创造了行政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建设部立项制定规范,已经有了初步成果,为规范化创造了组织条件。
4·进行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化有了舆论条件。施工项目管理愈发展愈深化,暴露的矛盾越多,越需要有个标准指路,制定规程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受到了学术界、企业界和项目经理的高度重视,闻之者无不举手赞成,都愿为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化出把力。
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程》送审稿讨论稿简介
(一)规模
1·《规程》共18章72节409条;具体分布见下表
(二)指导思想
1.集中从国外学来的理论和做法,消化后吸收。
2.吸收我国企业界长期施工项目管理创造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肯定改革中的成就。
3.运用广大学者和理论工作者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出的施工项目管理理论。
4.突出重点:术语、四控制、四管理和组织协调。
5.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有关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1996]626号")。
6.充分依靠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反复讨论和修改。
7.具有超前意识,便之对施工项目管理具有引导、促进发展的作用,保持应有的时效性(5年以上)。
三、《规程》的"总则”
1·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科学化、法制化,适应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2·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这就是说,适用于各行业,适用于国内外的管理者;
3·本规程的作用是:
(1)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
(2)明确和划分各管理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3)作为考核与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和条件。
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应遵循本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含义。
四、术语解释
(一)项目
这个术语根据1S010006编写的。"为了实现规定目标,按限定时间、限定资源和限定质量标准等约束条件完成的,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的一次性过程。"
这个概念强调以下几点:
1·项目是由若干受控活动组成的过程。
2·这个过程是一次性的,不重复,不可逆。
3·该过程的完成受限定的时间、资源和质量标准三个条件的约束。
4·过程的结果(产出)是规定的目标----工程。
(二)施工项目
"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过程和最终成果"。
这个概念说施工项目是施工管理过程和最终成果,也就是说,不要把施工项目说成只是工程而重在"过程",至于它与建设项目的关系只能说是相关,不能说是"从属",因为管理主体不同。
(三)施工项目管理
"承包人为履行施工合同,根据经营方针,在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前提下,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的策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
1·管理主体是承包人。
2·管埋的依据是施工合同、承包人的经营方针。
3·管理活动的主要前提是"两制"。
4·管理活动过程有策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
5·强调这是一个系统管理活动。
(四)施工项目经理
在本规程中简称"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上负责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一次性委托代理人,是项目管理的第一管理责任人。
1·项目经理是承包人在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
2·这个代理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