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价格

发百科

  • 发布百科
  • 管理百科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介绍

作者:myjianzhu发布日期:2024-04-16 语言朗诵 评论收藏 0
导读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介绍

《规范》第16.4.6条规定:“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由于工程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专业,而各部门、各行业、各专业的要求又有所不同,.质量验收标准很难以一概全。因此,对各类工程的检验和评定,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竣工验收而言,总的要求必须依法办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规定。《规范》主要对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做了四条原则规定,具体内涵是: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5.1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通用条款15.2还规定:“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强制性,合同的约束规范了承发包双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不合格不得交付验收和使用。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对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如下: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其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也必须符合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的最低标准,不合格一律不允许交付使用。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建设项目的某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即每个单位工程都已竣工、相关的配套工程整体收尾已完成无影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工程质量经检验合格,竣工资料整理符合规定,发包人可组织竣工验收。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建设项目的全部子项工程均已完成,符合交付竣工验收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项目能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并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生产JI生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试运行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其他环保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要求配套建成。


 
举报收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myjianzhu.com/dao/526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百科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18175151895

请手机扫码访问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