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算”贯穿于动态管理的全过程
(一)干前要有预算
要保证施工项目不亏损,创效益,预算就必须在深化、细化上下功夫。不仅要编制标准预算,确定项目总成本,而且要做出详细的施工预算,将预算总成本细化到按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编制的月计划成本或分部、分项的计划成本,同时,还要细化工程费用,测出砌一立方米砖、支一平方米模板、绑扎一吨钢筋、抹一平方米灰等单位最低支出费用。以便科学挖掘,综合降耗。
(二)干中要有核算
1、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计划员测出每月的计划完成情况,预算员按计划完成部位计算出当月预算收人,成本员按当月收人制定出以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为主要内容和流程的成本计划表在、当工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算脱节时,必须与甲方、监理及时联系,使他们了解真实情况,给予合理的签证。
2、针对特殊部位制定的相应措施,要及时与甲方、监理协商,一旦采纳而发生的施工措施费用,要及时办理签证,防止该部分费用的流失。
3、充分利用合同及招标答疑文件的暗示,加强活口条文的管理和签证,堵塞漏洞,防止新的费用发生。
(三)干后要有结算
每个细项干完要与预算量对比,做出经济分析,把好工程结算关。工程结算要澄清“五个底数,开好一个会议”,即:澄清日常积累的变更底数,各种材料票据底数,外包工程结算底数,各种甲供物资底数,各种尚未支付欠款底数,在此基础上,开好预算交圈会议,各部门为工程结算提供一切可以结算的资料,避免少结漏结。
二、加强过程控制,提高索赔意识
由于施工合同中施工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所以施工企业必须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而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施工索赔。所谓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在实践施工中,引起索赔常见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如地质条件变化和图纸上未说明的地下构筑物或文物等。
(二)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造成延长工期的索赔一般有以下原因:
l、在规定时间内,业主未能提供所需的图纸或指示。
2、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3、现场发现文物。
4、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引起施工程序的变化。
5、合同文件中某些内容的错误或互相矛盾。
工程延误造成的费用索赔,必须注意两点。一是纯属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仅延长工期,还应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二是凡属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期,如工人罢工,特殊反常的天气等,施工企业只可得到延长工期,得不到费用补偿。
(三)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索赔
这是争执最多也较为常见的索赔,一般合同中都有支付工程款的时间限制及延期付款利息的要求,如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可据此规定向业主索要拖欠工程款和利息,对于严重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引起中止合同的严重后果,施工企业必须严肃地提出索赔,甚至诉讼。
(四)业主不正当的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
该项索赔为全部损失的补偿,包括盈利损失在内。
随着世界经济化和中国加人WTO,施工企业“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善索赔”的国际惯例将逐步盛行。索赔与反索赔是市场经济中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愿我们的“当家理财”者们,注重结算工作,提高索赔意识,个个成为“干得多,算得清,要得快”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