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螺纹套筒加工检验,工艺检验
一、加工检验,锥螺纹或直螺纹套筒的连接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生产厂家)向使用单位提供工程所使用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并符合设计性能等级的要求。型式检验报告应有国家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按规定对各类接头按性能分级出具型式检验报告,经型式检验确定其等级后,施工现场只需要进行现场检验。当直螺纹接头质量有严重的问题,其原因不明,对定型检验结论有重大怀疑时,上级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可以提出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要求。生产厂家还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直螺纹套筒的出厂合格证和钢筋螺纹加工的检验记录。检验记录是在操作者逐个外观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随机对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作外观检查后填写的螺纹加工检验记录。
二、工艺检验,就是钢筋连接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和直螺纹接头进行工艺检验,也是对加工件的进场验收检查。为了保证套丝质量,减少套丝机和梳刀的损坏,钢筋下料时,应首现做到切口端面垂直于钢筋轴线。钢筋平直,切口无马蹄形且不挠曲,钢筋套丝加工时,套丝机必须用水溶性切削冷却润滑液,不得用机油润滑或不加润滑液套丝,丝扣加工完成后,用量规包括牙形规、卡规或锥形螺纹塞规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丝头,一端应戴上保护帽,另一端按型式检验报告提供的力矩值拧紧连接套,连接套外露一侧拧上密封盖,并按规格分类堆放。连接钢筋时,将已拧好连接套的上层钢筋拧到被连接钢筋上,再用力矩扳手拧紧,并随手划油漆标记线,便于检查。然后对钢筋母材进行抗拉强度的检验和对每件规格的钢筋接头试件进行检验,两种检验各取三个以上试件,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钢筋(即钢筋母材试件与接头试件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进行拉伸试验。对I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或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的标准值。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