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航运开发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綦江航运开发方案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与綦江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綦江航运开发方案进行研究,船闸和航道等级按Ⅲ级进行方案研究,过船吨位不小于1000吨。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金额:约125万元。
2.4招标范围:对綦江河口至三江产业园约90km范围河段提出综合梯级开发方案,包括对天然航道及既有梯级的工程处理方案,以及新增枢纽的船闸特征水位、水电站的装机容量、征地移民、航道整治等方案,对规划枢纽库区内影响建筑的改建等所涉及的工程进行测量,必要的地质勘察,提出不同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推荐合理方案。设计船闸和航道等级为Ⅲ级,最大船舶吨位1000T(63m×11m×2.6m)。编制开发方案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改扩建及新建枢纽报告编制深度应符合《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要求,征地移民编制内容深度应符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要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期研究方案通过审查之日止。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航道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招标人: |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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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76号天王星B座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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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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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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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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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8734299 | 联系电话: | 023-6387587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綦江航运开发方案研究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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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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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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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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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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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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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18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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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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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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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75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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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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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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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1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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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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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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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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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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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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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1012001002883500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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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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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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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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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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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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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3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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