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2023〕52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大足发改资〔2023〕59号(投资概算的批复)项目代码:2309-500111-04-01-32440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龙水湖水库中型灌区设计灌面2.67万亩,其中改善灌面1.51万亩,恢复灌面1.16万亩。本工程渠首建筑物共13座,其中改造(建)1座,新建3座,拆除重建3座,维持现状6座;输配水渠(管)线总长4919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939.2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13.25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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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大铜路污水处理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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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翠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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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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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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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35470333 | 联系电话: | 1911201621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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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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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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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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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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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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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501643000030020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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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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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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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0202900142393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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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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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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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010104000908800000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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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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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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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01012001000953700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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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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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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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4341052500465-0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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